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福源炊具有限公司 | 郏市监处罚〔2025〕408号 |
平顶山市福源炊具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铸铁锅【规格型号:ZTGW30(cm)2.5(L)】,抽样基数200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处货值金额3888元(销售收入3690元、抽检购买198元)1.7倍的罚款6609.6元(陆仟陆佰零玖元陆角)上缴国库。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星峰铁锅厂 | 郏市监处罚〔2025〕409号 | 郏县星峰铁锅厂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铸铁锅【规格型号:ZTNW36(cm)2.5(L)】,抽样基数200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1.没收违法所得(利润)44元(肆拾肆元)。 2.处货值金额2400元(贰仟肆佰元)1.7倍的罚款4080元(肆仟零捌拾元);罚没款合计4124元(肆仟壹佰贰拾肆元)上缴国库。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