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中釉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郏市监处罚【2025】5号 | 平顶山中釉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第八条 / 第一款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 / 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赵泰餐饮服务店 | 郏市监处罚【2025】402号 | 郏县赵泰餐饮服务店(个体工商户)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三十四条 / 第十三项《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 第二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一百二十七条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 第一项 / 第四十五条 / 第二项 | 1.没收违法所得柒佰元整(¥700元);2.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0000元);合计罚没款壹万叁仟柒佰元整(¥10700元)。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铁娟餐饮店 | 郏市监处罚【2025】405号 | 郏县铁娟餐饮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三十四条 / 第十三项 / 第五十三条 / 第一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一百二十七条 / 第一百二十六条 / 第一款 / 第三项《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 第一项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贰仟陆佰元整(¥2600元);3.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合计罚没款壹万贰仟陆佰元整(¥12600元)。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谢国河大药房有限公司 | 郏市监处罚【2025】19号 | 郏县谢国河大药房有限公司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 / 第五十五条 / 第五十七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 第一百二十九条 / 第一百三十条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壹万伍仟零捌元柒角柒分(¥15008.77);3.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壹万伍仟零捌元柒角柒分(¥15008.77)二倍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壹拾万元整。罚没款合并为壹拾壹万伍仟零捌元柒角柒分(¥115008.77)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赵老五牛肉店 | 郏市监处罚【2025】25号 | 郏县赵老五牛肉店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案违反法律法规《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 第三项 | 1.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壹佰叁拾元整(¥2130);2: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艺泽大药房有限公司 | 郏市监处罚【2025】419号 | 郏县艺泽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执业药师不在岗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违反法律法规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二条 / 第一款 / 第四十二条 / 第五款 |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七十二条 / 第一项 / 第七十二条 / 第三项 | 处罚款伍仟元(5000)整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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