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检查标准
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标准 |
1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检查 | 1.是否符合设立条件;2.经营情况和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情况;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2 | 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劳动用工检查 | 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2.实名制管理情况检查;3.工资按月发放情况检查;4.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使用情况检查。 |
3 | 劳务派遣业务和派遣用工情况监督检查 | 1.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情况;2.是否具备相应条件;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报告情况;4.依法开展劳务派遣情况;5.用工单位依法用工情况。 |
4 |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1.工作时间执行情况;2.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3.工资分配制度和支付情况;4.工作岗位和工时安排等情况。 |
5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1.内部劳动保障制度制定情况;2.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情况;4.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遵守情况;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遵守情况;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7.社会保险登记情况;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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