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检查标准
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标准 |
1 | 对肥料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 | 1.检查肥料登记、备案情况; 2.检查肥料标签; 3.检查肥料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备案的是否相符,必要时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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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1.是否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资质; 2.是否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 3.是否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 4.是否销售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种子; 5.是否销售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 6.是否销售涂改标签的种子; 7.是否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8.是否执行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制度; 9.是否存在擅自调运种子行为; 10.是否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必要时抽检。 |
3 |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 | 1.是否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 2.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 3.是否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 4.是否经营禁用农药; 5.是否生产经营假、劣农药; 6.是否经营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 7.是否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8.是否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9.是否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 10.是否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 11.是否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 12.是否落实农药安全经营主体责任。 |
4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 1.是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农业投入品进货台账; 3.是否建立并按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 4.是否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5.是否执行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规定; 6.销售的农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包装、标识; 7.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8.是否存在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行为; 9.是否开展农产品质量自行检测或委托检测; 10.是否开展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体系建设; 11.是否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
5 | 对兽药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1.是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并符合要求; 2.兽药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动物诊疗区域是否分别独立设置; 3.《兽药经营许可证》是否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4.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操作程序等质量管理文件; 5.兽用处方药与兽用非处方药是否分区或分柜摆放的,处方药是否上锁; 6.是否有悬挂或者张贴“兽用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处方购买”的提示语; 7.兽药经营企业在兽药经营场所不得兼营其他商品,仓库内不得放置与所经营兽药无关的物品; 8.是否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 9.是否销售假劣兽药及“三无产品”(生产许可证、GMP证、无产品批准文号); 10.是否销售人用药品及违禁药品等; 11.购货时,是否查验兽药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生产许可证、GMP证书、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并登记备案; 12.是否凭处方签销售兽用处方药; 13.是否建立、健全购销记录; 14.是否出具产品销售凭证。 |
6 | 对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 1.检查定点屠宰证书或定点屠宰标识牌; 2.检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检查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和屠宰生猪操作规范、技术要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肉品品质检验等制度落实情况; 4检查出厂肉品品质、屠宰厂(场)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情况。 |
7 | 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 1.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2.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3.是否有产品批准文号; 4.生产企业设立是否具备相关条件; 5.是否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6.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否符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 7.是否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禁止使用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物质生产饲料; 8.是否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9.是否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10.生产的产品是否经质量检验; 11.是否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12.是否有原料采购及生产销售台账; 13.饲料产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4.经营者是否符合经营条件; 15.是否有进货查验制度和产品购销台账; 16.是否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17.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是否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 18.是否经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的饲料; 19.是否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20.是否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21.是否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22.是否对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 进口转基因贸易和加工企业:对辖区内从事转基因大豆进口、加工、运输、销售环节开展检查。看农业转基因加工企业是否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严查进口转基因大豆改变流向用途,规范进口转基因大豆加工行为。 |
8 |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 1.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是否建立养殖或免疫档案; 3.投入品采购、使用情况; 4.调运检疫情况; 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 6.从事生猪收购的单位、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及收购贩运台账建立情况。 |
9 | 动物诊疗机构监管 | 1.是否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 2.是否在诊疗场所悬挂诊疗许可证、公示诊疗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3.执业兽医是否备案; 4.病历、处方笺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存档; 5.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情况; 6.医疗废弃物和病死动物的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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